[评论靶标] 反垄断法即将于8月1日起实施,相关政府配套机构正在筹备中。商务部将在反垄断法实施前,组建一个负责反垄断调查的司局级部门,统一行使内外资企业并购中的经营者集中审查执法工作。
反垄断法赋予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工商总局一定的反垄断权限,但如知情人士所指出的,今后反垄断调查执法将由商务部负主要职责。有评论指出,反垄断光靠三部门分别批复不行,毕竟三部门都与许多垄断型国企及地方利益有千丝万缕的关联。
这反映出民众对权力资源分配的一贯担忧:谁来监督监督者?反垄断调查局是否会沦落为制度花瓶,抑或成为谋取部门利益的权力扩张工具?
反垄断调查局所要面临的严峻考验,在于它是否具有果决而有效的制度执行力,这一切仅仅依赖政府内部的管理设计恐难乐观。因此,笔者建议,反垄断调查局应与媒体、独立调查机构等密切合作,将民调纳入公共决策程序中,作为打击垄断现象的重要支点。
未来的反垄断调查局将民调纳入公共决策,至少具有两方面收益。一是通过民意调查的方式,反垄断调查局可以论证民众对某种操纵市场行为的观点或者立场表达,民意投诉勾勒了“受害者”比例与该行为不受制约所导致后果之间的逻辑关系。二是让反垄断调查局深入了解此类行为对中国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及保障民众权益存在多么严重的弊端,有利于未来的执法依据收集。
一语中的 民调在国外政治与经济生活中已成为日常化动态化的监测与反馈手段,在中国,价格听证会也一度被视为民意反馈至公共决策的模板之一,可惜的是,价格听证会由于诸多制度缺陷而有陷入名存实亡之嫌。中国反垄断之路任重道远,反垄断调查须时刻“团结”民意,将民意纳入公共决策,才有足够的制度生命力。 |